近日,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法官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告当场履行,做到了息讼止争。
调解中,承办法官一方面从情理、事理、法理等方面引导原、被告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另一方面向被告释法明理,帮助其分析利害得失,从法律规定、诉讼成本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并针对争议焦点进行沟通协调。在法官的耐心讲解下,双方当事人对赔偿数额以及赔偿义务都有了正确认识。最终,被告给付原告赔偿款,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
胡丽娟 冯振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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