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李胜男
水光潋滟、鸟类翱翔,美景如画……每年的4月到8月,是官厅水库水生生物最为重要栖息繁衍期,其间官厅水库实施全部水域禁渔管理。
2023年7月2日,闫某某等四人在官厅水库怀来县水域,使用禁用渔具粘网非法捕捞水产品,对水生生物资源、水生生物生长发育繁殖造成了损害。怀来县人民法院依托与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建立的官厅水库跨域保护司法协作机制,参照类案形成的司法裁判标准作出判决:被告人闫某某等四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相应刑罚,同时判令被告人共同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道歉。
京津冀三地山水相连、资源共享,生态环境保护是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率先突破、先行探索的重点领域。该案的办理是河北法院深入推进京津冀司法协作,提升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效能的一个缩影。
自2023年京津冀三地法院签署《关于加强司法协作为京津冀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先行区示范区提供服务保障的框架协议》以来,河北法院与京津法院一道持续健全司法协作布局,拓展司法协作空间,提升司法协作效能,在业务协同、执行联动、人才交流、信息共享、同堂培训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新进展新成效,为推动京津冀更好发挥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2024年以来,省法院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年初确定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年度工作要点,重点部署清单化管理,推进协调联动互访新常态。全省法院围绕社会纠纷联动化解、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等,通过召开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研讨会、座谈会、推进会,识别、研判、打通司法协作难点堵点。
全省法院从省市县各层级、立审执各环节全面加强与京津法院对接,签署合作协议近30项,开展了全方位、立体化、深层次司法协作,构建横向协调、纵向贯通的工作格局,为进一步深化司法协作打下坚实基础。
推进跨域立案、跨域材料收转、跨域事项申请等,最大限度便利三地当事人诉讼;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共同建立巡回审判、会商联动、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等9项工作机制,加强知产案件精准指导;拓展异地执行协作范围,有序落实异地执行联动机制……为着力实现办案“同城效应”,我省法院持续优化完善高效便捷工作模式,高效能推进审执工作协同融合。
同堂共叙、同题共研,对促进三地司法协作、提升审判质效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京津冀三地法院持续加强协同与交流,有序推进资源共享、人才共育,促推业务水平新提升。
在实现司法鉴定、破产管理人名册等信息共享基础上,三地法院成功解决市场主体和律师电子送达地址库信息孤立问题,已完成信息共享10万余条。加强人员常态化交流,京津冀三地法院共同制定《关于开展京津冀三地法院干部常态化交流锻炼工作的实施方案》,首批21人已经交流到位。
京津冀三地法院持续强化共同学习培训、共享培训师资,共计互派40余人参加联学共研,有效推进审判理念优化、经验做法互鉴、办案能力提升,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提供了司法人才保障。
河北法院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推进京津冀司法协作走深走实,以高质量司法、高效能协作、高水平服务,努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更好支撑和服务京津冀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先行区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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