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杨洁淳 高家豪)近日,望都县人民法院以“诉前鉴定+线上调解”模式,妥善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张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致王某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驾驶的车辆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王某某花费医药费7000余元,其与张某、保险公司三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望都法院,要求其对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诉前鉴定。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依法委托法院司法技术室进行鉴定。
出具鉴定意见后,承办法官立即电话联系当事三方并送达了电子鉴定意见书,三方均表示认可鉴定结果。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间具有一定的调解基础,立即组织开展调解。但张某和保险公司代理人均在异地,短时间无法前往法院进行现场调解。
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尽快解决纠纷,承办法官启用“智慧庭审平台”进行线上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找准案件关键点,悉心释法明理。最终,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王某某各项赔偿费用3万元。至此,该纠纷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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