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武安市乾威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对公告清单所列全部债权以及该等资产项下的所有从权利及/或利益,依法转让给武安市乾威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武安市乾威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资产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武安市乾威工程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相应合同约定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借款人名称 借款合同编号
(或合同签订时间)
担保人名称担保合同编号(或合同签订时间)本金余额利息 其他费用
(代垫费用)
债权总额1任丘市华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19277《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保证人:任丘市思贤化纤配件有限公司、任丘市丰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曹丙刚、远俊英、高学丽、冯永良、段立辉、段伯苓、马秀爱、冯永祥;
抵押人:曹丙刚、冯凯、王珊珊、刘振宁
2019277-01《保证合同》;
2019277-02《保证合同》;
2019277-01《自然人保证合同》;
2019277-02《自然人保证合同》;
2019277-03《自然人保证合同》;
2019277-04《自然人保证合同》;
2019277-05《自然人保证合同》;
2017381《最高额抵押合同(自然人版)》;
2018258《最高额抵押合同(自然人版)》;
2019277《最高额抵押合同(自然人版)》。
5,582,443.33 2,448,296.10 0.00 8,030,739.432沧州渤海新区益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9372《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保证人:鲍长德、张红悦;抵押人:张红新、王凤梅 2019372《最高额保证合同(自然人版)》;
2018421《最高额抵押合同(自然人版)》。
4,400,000.00 1,555,979.90 0.00 5,955,979.903沧州渤海新区亿盛三兴工程有限公司2018277《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保证人:沧州渤海新区中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辛月彬、杜桂生;抵押人:任建春、周昱秀 2018277《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2018277《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自然人版)》;
2017434《最高额抵押合同(自然人版)。
3,451,979.22 2,088,023.26 0.00 5,540,002.48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4年10月10日的贷款本金、利息、代垫费用余额,借款人及其相应担保人或其承继人应支付给武安市乾威工程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司法文书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联系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1-89863311
武安市乾威工程有限公司 张先生 联系电话:13730051695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武安市乾威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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