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程鹏飞)日前,馆陶县人民法院对一起高速公路超员违法营运案作出判决,驾驶员刘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罚款1万元。
2024年5月11日9时许,高速交警馆陶大队在大广高速邱县服务区执勤时,发现车牌号为豫A的大面包车躲避检查。民警拦截后检查发现,该车核载7人,实载14人,超员100%,属于严重超员。此外,驾驶员刘某向每名乘客收取150元通行费,涉嫌非法营运。民警依法对刘某超员行为进行处罚,将非法营运线索移交运管部门,同时安排车辆转运乘客。当年5月15日,警方以刘某严重超员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民警奔赴北京、山西等地取证固定关键证据。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超员和非法营运严重威胁交通安全,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遵守法规,也呼吁乘客选择正规交通工具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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