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17日
第03版:法案

“失驾”莫再驾 上路危害大

本报讯 (鲍娜军 葛少仑)2月12日、13日,高速交警一支队井陉大队民警在石赞高速鹿泉南收费站执勤时,连续查处四起“失驾”的违法行为。

2月12日上午,执勤民警发现驾驶人董某出示的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三个月,之后通过系统核实,确认王某的驾驶证确实存在到期未及时换证。董某一脸茫然,称自己没有关注过驾驶证的日期,对驾驶证过期的事浑然不知。民警现场对其进行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并依法对董某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500元的处罚。

12日下午和夜间,执勤民警又连续查处两起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小型机动车的违法行为。13日上午,民警继续查获一起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小型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人魏某、张某、李某均称自己因粗心大意,误以为自己的驾驶证仍处于有效期内,因此没有及时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幸运的是,他们遇到了交警的检查,及时得知自己的驾驶证已经过期。否则,等到他们自己想起来换证的时候,驾驶证很有可能已经被注销,届时将面临更加严重的后果。高速交警依法对他们进行了行政处罚,并提醒广大驾驶人要时刻关注驾驶证的有效期限。

高速交警提示

“失驾”是指驾驶人由于醉驾、吸毒史、驾驶证超过有效期、逾期未检验、记满12分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驾驶证是驾驶机动车的合法凭证,一旦过期,就失去了法律效力,驾驶人若继续上路,如若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按照无证驾驶拒绝理赔。同时,根据相关规定,驾驶证过期一年内的,驾驶人可以直接办理期满换证业务,但在换证前不能开车上路;逾期1年至3年的,驾驶证在系统中将会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驾驶人需要通过科目一考试后,才能恢复驾驶资格;逾期3年以上的,驾驶证将变为注销状态,驾驶人只能重新报名考取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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