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孟艳青)近日,邯郸市公安交巡警支队临漳大队查获了一起无证且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驾驶人受到严厉处罚。
2月1日22时许,临漳大队执勤民警在兴凯西路与西门北大街交叉口进行违法治理,在对一名司机进行酒精检测时,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83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民警请驾驶人出示驾驶证时,驾驶人称其驾驶证之前早已被吊销。在前往医院抽血的途中,驾驶人仍然抱有侥幸心理,竟要求民警将执法记录仪关闭,被民警严辞拒绝。到达医院后,驾驶人不愿配合抽血检测,还反问民警:“你们就非得查我吗?”最终,经民警批评教育,驾驶人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配合抽血。
经抽血检测,驾驶人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7.3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张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对其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作出五年内不得取得驾驶证的处罚。目前,张某已被移交相关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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