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25日
第03版:法案

检察院推进综合司法保护

帮迷途大学生重启人生路

本报讯 (张珍珍)“根据学校安排,我现在正在诊所见习,每天都很忙碌。这种忙碌让我感到很踏实。”2月13日,广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的未成年人李某宣告不起诉决定,李某感谢检察官的帮教改变了他的人生。

李某(17岁)和张某(20岁)是在台球厅认识的朋友。2024年五一假期,在某医学专科院校就读的李某放假回家找张某玩,曾经在广平县某酒吧工作的张某提议二人去该酒吧逛逛,到达后发现该酒吧大门紧锁已经停业。张某透过窗户看见酒吧内还存放一些音响设备,提议将音响设备搬到自己住处“玩几天”,于是当晚二人合力盗窃了酒吧一套打碟机。案发后,公安机关将二人抓获。经鉴定,打碟机价值8000元。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经调查了解到,李某父母常年外出务工,对李某管教较少,其在所谓的“社会朋友”那里获得了“温暖与帮助”,讲究哥们儿义气,实施了盗窃。虽然李某伙同张某实施了盗窃,但案发后并未分得赃款赃物,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且自愿认罪认罚。该院拟对其作附条件不起诉,并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参加会议。各方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检察院遂对李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

针对李某的家庭情况,办案检察官联合县妇联、佳和心理服务中心和广安社区,组织开展了针对性帮教,对李某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其关注李某的家庭教育。

考虑到李某需要前往外地上大学,帮教小组建立了帮教微信群,为李某制定了“线上线下”专业帮教矫治方案,持续做好跟踪评估和适时回访。办案检察官也一直关注李某的情况,多次通过电话回访、定期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李某的学习生活情况,对其跟进帮教。

“我以为这件事会让我坐牢,没想到我还有继续学习的机会,我会好好珍惜的。”通过个性化精准帮教,李某转变了认知,真正认识到错误并发自内心地忏悔。考验期内,李某按时向检察官提交思想汇报,认真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管,顺利完成了考察规定的各项内容。考验期满,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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