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晨亮 宗兴华
“最近,我们参加社区组织的消防安全知识有奖竞赛,才意识到乱占消防通道是对自己不负责任啊!”近日,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检察院在跟进检察建议“回头看”工作中,两位正在小区聊天的阿姨说道。
2024年10月,河北省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推送线索,辖区某小区存在消防通道堵塞情况。该院组织干警调查核实,发现该小区存在杂物、车辆占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情况。消防安全事关居民切身利益,消防安全隐患防范刻不容缓。
该院以此案为契机,在全区开展调查走访,发现辖区部分小区存在消防通道被占用、安全出口被堵等共性问题。对此,该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并及时与相关行政机关就问题整改的必要性、推进整改措施等进行沟通交流。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积极采取措施,联系物业和消防部门,组织消防演练,对居民楼内消防通道被占、消防设施不规范等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开展宣传活动,提醒居民电动自行车不上楼、随手关闭电器、燃气开关,张贴消防安全温馨提示;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近日,该院在“回头看”工作中发现,上述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检察官提醒:
公共消防通道,是广大居民日常出行的唯一通道,关键时刻就是生命通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单位有上述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上述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广大居民要提高消防安全意识,遵守法律规定,对自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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