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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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执法效能 推动社会共治

我省印发市场监管领域 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本报讯 (记者 张世杰)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推动社会共治,日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印发《河北省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办法提出,举报人举报下列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结案后,给予相应奖励:对违反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具有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领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

获得举报奖励应当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事实或者违法犯罪线索,并提供了关键证据;举报内容事先未被市场监管部门掌握的;举报内容经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结案并被行政处罚,或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举报人可以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接收投诉举报的互联网、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窗口等渠道,向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实名或匿名举报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鼓励食品、药品、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内部人员举报所在经营主体涉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提高监管执法的针对性、有效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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