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左丹红)近日,深州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妥善化解了一起涉未成年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通过依法调解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构筑起坚实的司法屏障。
焦某与李某系小学同班同学。今年初,玩耍时,李同学不慎用力过大,将焦同学推倒,导致焦同学一侧手臂骨折。在学校组织调解时,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存在较大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焦同学的父母遂将李同学及其监护人诉至法院,并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鉴定,要求赔偿焦同学的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等损失。
受理该案后,王卓然法官考虑到双方均为未成年人,且年龄较小,若该纠纷处理不当,可能会对孩子的心理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在尊重双方当事人父母的意愿下,王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调解。
经过多次电话沟通,法官深入了解了双方的意见,并针对争议焦点,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开展调解。法官耐心地向两位监护人说明了人身损害的各项赔偿标准,同时从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保障其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摆事实、讲道理。法官经过反复沟通与劝解,终于平息了双方的怒火,消除了双方隔阂。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李同学的父母当场支付了赔偿款。
案件办结后,双方当事人均向法官表达了深深的谢意,表示这场充满温情的调解既帮助他们节省了诉讼成本,也保护了孩子们的身心健康。王卓然法官通过一次次调解,打开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实质化解了矛盾纠纷,更呵护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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