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雪景
近日,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案涉标的3000余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认真查阅案卷发现双方当事人均年近花甲,且原告系外地居民,考虑到案涉标的较小,诉讼程序繁杂会加重当事人诉累,决定尝试先行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
被告来到法院时表示其对欠款事实无异议,但由于身患重病,钱都用于住院治疗,故暂时没有能力偿还货款,希望法官可以为双方进行沟通调解。细心的法官助理发现被告精神状况不佳,赶忙询问被告身体情况。被告自述刚刚做完心脏支架手术,身体恢复情况不佳,过几天还需去北京继续住院治疗。法官助理将了解及观察到的情况反馈给主办法官后,二人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加快调解进度,争取在被告再次住院之前调解完毕。
经过法官及助理多次与原告电话沟通,最终原告做出让步,同意被告提出的较长履行期限的调解方案,并自愿放弃利息主张。按照正常程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调解笔录,法院出具调解书即可结案,但本案双方当事人均为年近花甲的老人,且原告现居住在唐山,被告也因病无法长时间出门,法官几经指导,最终原告在家人的帮助下通过互联网法庭签署调解笔录,但被告不会操作手机,且家人白天都不在身边,只有晚上下班才回到家中。考虑到被告特殊的身体情况,为减少其外出的劳累负担,主办法官带领法官助理前往被告住处现场办公。被告签署调解笔录后,真诚地向法官及助理表示:“没想到法官能来我家为我办案,我一定尽最大努力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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