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06日
第08版:平安·故事

宠物伤人引纠纷 定分止争获赞誉

沙河法院化解一起犬只伤人案件

□ 刘缓缓

近日,市民王先生来到沙河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将一面锦旗送到承办法官的手中,感激地说道:“我以为这场官司得打一年多呢,没想到四五天就帮我解决好了,我今天要当面表达对你们的感谢!”

1月25日,王先生前往朋友家串门,离开时楼上魏女士家养的狗冲下来扑咬王先生,并将其右大腿后方咬伤。双方在医疗费用赔偿上存在分歧,关系一度剑拔弩张。

随后王先生当场报警,警察到达现场后,让王先生先去医院。王先生来到医院就诊,经过系列伤口处理之后,警察联系魏女士,让其先自行协商解决赔偿事宜。王先生要求魏女士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7764元,魏女士对此并不认同,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后诉至法院。

王先生因为魏女士赔偿费用少且不想担责任的态度已经产生了很深的隔阂,多次明确表示“不和对方调解”。为了尽快化解矛盾,沙河法院调解员许建才及时和双方进行联系,约着他们二人到调解室坐下好好谈一谈。

可是,双方都在气头上,调解室内双方依旧是你一言我一语,情绪激动。

“她就是怕担责任,是她的狗咬伤我在前,她还不想赔钱。”王先生气愤地说。

“我看了他的伤,不是很严重,都没有破皮,不至于要赔偿那么多钱啊。”魏女士也讲出了自己的心结,“而且当初谈赔偿费用的时候,他的态度特别不好,直接就跟我吵,我都没有说话的机会,这让我很下不来台。”

许建才看二人越吵越激动,只得把双方分开,开展“背对背”沟通。

许建才以自身的经历和魏女士讲了自己也养狗,作为狗的主人要能够及时遏制狗攻击人的行为,在遛狗的时候必须带上牵引绳,文明遛狗。

“咱自己家的狗咬人本来就是理亏,就算是他的态度不好,我们也是有错在先,何况人家受了惊吓脾气差点也算是情理之中。最关键的是,按照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您未对宠物狗采取安全措施,导致狗咬伤了王先生,造成其损害,您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许建才语重心长地和魏女士讲解法律法规。

另一方面,许建才和王先生谈话,降低他的心理预期,说:“宠物伤人您肯定是该得到赔偿的,但是我们应该根据就医开的诊断证明,提出一个公平的赔款金额。魏女士也告诉我她的经济条件不是很好,我们也都互相体谅一下。”

最终,经过多次沟通,魏女士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合计3000元给王先生,王先生放弃了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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