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卢茜)3月10日,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祖山法庭成功化解一起相邻两家因排污井问题引发的纠纷。
郭某在老家有一套祖宅,因长期无人居住,遂委托隔壁邻居帮忙照看。2024年,邻居没有与郭某商量,就在郭某家门口挖了一个排污井。郭某多次找到邻居要求拆除,邻居均不同意,于是郭某到祖山法庭立案。
祖山法庭庭长张颖丽经调查走访,发现邻居在没有与郭某商量的情况下,私自挖了排污井,且这个排污井在郭某家正门口,距离郭某家的吃水井很近。张颖丽经与原告沟通,原告同意调解。
调解现场一度出现双方争吵的局面,张颖丽平息争吵后,耐心倾听了双方的诉求和意见,与特邀调解员一起,就相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详细讲解,强调邻里之间应当互相尊重、相互照顾,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经过数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逐渐缓和,邻居同意将排污井填埋。为避免双方在之后的处理中再次发生口角,张颖丽与村干部、特邀调解员及双方当事人一起动手将排污井管道拆除,并现场填埋。邻里关系重归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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