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黄雪影)近日,涞水县人民法院九龙法庭成功调解并当庭执结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法官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精神,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原告唐某系从事门窗安装服务的个体经营者,与被告丁某有着多年的合作关系。2021年至2023年期间,唐某按约为丁某提供了门窗安装服务,但丁某却未及时结清剩余安装款项。唐某多次催要无果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丁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6000元安装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立案后,鉴于案件标的不大,本着高效解决纠纷的原则,法院先行组织调解。然而,此前原告在要账过程中与被告发生过口角,该纠纷还经派出所介入处理,导致双方矛盾激化,调解工作面临巨大阻力,初次调解以失败告终。
开庭前,法官再次询问双方调解意见,但双方依旧各执己见,互不相让,调解工作陷入僵局,只能开庭审理。庭审中,法官通过严谨的庭审调查和规范的举证质证程序,进一步查明了案件事实,发现双方账目存在1500元的差额。经调查,该差额是由于被告通过微信通知原告进行的两处门窗安装服务,在其账目上未作记录。
为了准确核实情况,承办法官利用一下午的时间,对双方近三年的微信聊天记录原始载体、原告手机中的门窗安装记录以及被告的微信转账付款记录进行了细致查找核对,最终确认原告确实提供了这两处门窗安装服务,真相水落石出。至此,双方的误会彻底解开。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支付安装款,原告也同意放弃利息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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