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吕丽花)近日,涉县人民检察院制定并印发《涉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实施方案》,旨在通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
为有效落实最高检关于“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的决策要求,涉县检察院于2024年11月和2025年1月,分两次集中对2024年办结的案件进行集中评查,共评查各类案件527件。截至目前,通过评查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在此基础上,该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了《涉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办案人员日常对所办案件做好“自查+检查”,同时于每季度开始的前十个工作日内对上一季度办结的所有案件开展集中评查,并通过创新设立的“三个维度、19个评价指标”,对每个案件是否做到“三个善于”进行均衡评价。
下一步,涉县检察院将严格按照该院工作实施方案,按时开展检查与评查工作,深入查找案件办理程序、文书、效果等存在的问题,多维度对案件质效作出综合评价,以典型树标杆、强警示,对普遍性、苗头性问题,深挖背后深层次原因,建立健全长效质量管理机制,为每一个案件贴上质量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