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晓义
多年在公安部门从事新闻宣传工作,我体会,写作灵感不是凭空得来的,而是来自深入细致的调查和采访。动笔前如果走马观花,了解的情况粗枝大叶、支离破碎,不但获取不了写作灵感,而且也写不出有价值而且生动的文章。
记得那是2000年夏,唐山市公安机关办案会战搞得热火朝天。就在这时,古冶区王辇庄接连发生入室盗窃案,闹得人心惶惶。一天夜间,王辇庄派出所民警和联防队员在辖区巡逻中,抓获一可疑人。对方身上带有作案工具,回答问题也是遮遮掩掩、支支吾吾。经过一番较量,这人见再也抵赖不下去了,便如实交代近两年专门在深更半夜跳墙入院,在王辇庄一带盗窃作案90余起。抓住一条大“鱼”,民警们兴奋不已。破案后的一天,时任派出所指导员的吕云平在我的办公室兴致勃勃地说起了这件事。
听完,这起案子本身并没有引起我的关注。因为,公安机关破获盗窃案是常事,即便盗窃的数额大点儿,也只能在本地媒体上宣传,况且又没有多少峰回路转的破案过程,抓的是现行。吕云平说了会儿话要走,我又追问了一些详细情况。无意中,他笑着对我说出这么个细节,“这小子也忒损,他还交代让老婆用偷来的茅台酒给他炖鱼吃”。这句话立时吊起了我的胃口,引起了我的极大兴趣。为慎重起见,我连问了吕指导员两句:“他真是这么说的?”“他真是这么做的?”吕指导员回答非常肯定:“那没差,我跟着审的。”
我心里有了数,于是奔着“茅台炖鱼”立刻乘车赶到几十里开外的王辇庄,找到所长和办案民警,重新进行了采访。我当时觉得,破获的这起盗窃案本身并不稀奇,用料酒炖鱼的倒是有,即便使白酒,当时多数家庭也舍不得用瓶装酒,只是用散白酒,但用偷来的茅台酒炖鱼那可是绝对的新闻,也太奢侈了吧。
回到机关,我很快写出了这篇稿。为了突出稿件的新闻性,我特意把“茅台”放在了标题上和稿子的开头。我起的标题是《不义之财肆意挥霍 窃贼竟用茅台炖鱼》,导语是这样写的:“我这个人不会喝酒,可又偷来了茅台,咋办?卖喽容易露馅儿,送人又没那么大过儿,干脆让我老婆给我拿茅台炖鱼吃。这是古冶重大盗窃嫌犯张某落网后的一番交代……”稿子写完,我用传真机发了出去。
没想到这篇稿件发出后,忒受欢迎,发哪哪登,先后被《人民公安报》《检察日报》《河北日报》等多家报纸采用。
后来我想,这篇稿子之所以受欢迎,在很大程度上是采访细致,促使来了灵感。由此可见,写作灵感来源于深入采访,没有其他捷径可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