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鲍娜军 冯仓福
晋州市某村杨某在自家宅基地修建房屋,与施工队负责人田某商定,按工期付款。然而,在施工过程中,杨某要求在一楼卫生间加装一个挂式便池,并且要求将淋浴头从南墙挪到北墙。这样一来,导致用工和用料增加,田某不同意。见田某不给加装便池,杨某便不按期给付工程款,导致二人矛盾激化。
经过调解,田某勉强答应一楼加装挂式便池,杨某也按期给付了工程款,纠纷似乎得到化解。然而,今年3月,杨某又提出二楼、三楼的卫生间也改造成一楼的模式。田某无法接受,与杨某多次交涉无果后,遂找到晋州市疑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要求调解。
专职调解员刘进卿了解事情原委后,决定实际查看。3月17日,刘进卿和田某一块到杨某家施工现场,发现一楼卫生间已按杨某要求改造完毕,杨某对此表示满意,但其要求二、三楼也进行相同改造。田某强调,他们是按设计施工的,也是按设计造价的,且一楼改造已经造成亏损,无法接受进一步改造。刘进卿又到二楼、三楼卫生间查看,装修已完毕且无问题。刘进卿把杨某叫到一边,问其真实意图,并表示如果真的要改装,可以与田某协商,但工钱料钱一分都不能少。
杨某提出,二楼、三楼的淋浴喷头要从南墙改到北墙。对于杨某的要求,刘进卿认为此要求工程量较小,可以协商。于是,刘进卿与田某面对面沟通,建议田某进行改装。田某表示同意,但要求杨某必须先支付剩余工程款3.2万元。
双方因为缺乏信任,对于工程款支付时间的问题,再次发生争执。对此,刘进卿建议杨某将3.2万元工程款打到自己手机上,由自己按照施工进度分期给付田某,确保工程完工后,工程款全额到位。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施工方按要求改装淋浴喷头,杨某当场把3.2万元打到刘进卿手机上。至此,该纠纷圆满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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