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葛丹 郭悦)近日,高阳县人民检察院对督促整治销售医保“回流药”一案持续跟进监督,通过定期走访“回头看”,发现辖区销售医保“回流药”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2024年底,高阳检察院收到河北省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推送的办案线索,辖区某药店多次购销医保“回流药”。经研判,该院公益诉讼部门认为某药店的这种行为严重扰乱药品经营秩序,危害广大患者健康,影响医保基金正常运行,遂依法立案调查。经查,该药店自2021年以来,长期购销医保“回流药”。同时此案也暴露出相关部门监管的缺失。
针对医保“回流药”在市场上流通的问题,高阳检察院与相关部门召开药品安全专题座谈会,邀请具有药品专业知识的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志愿者、县医保局和消协人员、刑检部门办案检察官参会,就此案案情、法律适用、治理对策达成共识。与会人员从斩断医保“回流药”交易链条、保障药品及医保基金安全、保护患者权益等角度提出切实可行建议。为进一步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规范药品经营者合法经营行为,高阳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经督促,相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医保“回流药”专项整治行动,分三阶段、六批次,出动100余人次,共检查药店、诊所、村卫生室100余家,抽查药品300余批次。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已对2家药店立案查处,扣押医保“回流药”21种230盒,责令12家商户进行问题整改。同时,督促药店制作承诺公示牌,承诺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销售医保“回流药”,诚实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