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2025年03月27日
第03版:法案

倒卖11名技术人员信息帮企业应对资质备案

三被告人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

本报讯 (王伟波 王思萌)河北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资质部业务员韩某某利用工作便利,将公司11名技术人员的个人信息,通过张某某、徐某某出售给河北某安防工程有限公司用于安防资质备案,共获利9000元。日前,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韩某某、张某某、徐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分处罚金1万元至8000元不等。

2023年4月,河北某安防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为应付该公司技术人员资质备案检查,在该公司技术人员人数不达标的情况下找到被告人张某某,张某某又通过被告人徐某某找到河北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资质部业务员韩某某。韩某某在未经证书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以9000元的价格卖给李某11套公民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工程资格证扫描件等相关个人信息),并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用以冒充河北某安防工程有限公司的技术员工,以应对企业安防资质备案。随后,李某向被告人韩某某银行账户内转账9000元,韩某某通过微信转给徐某某5000元,徐某某又分给张某某3000元。

2024年2月,被告人韩某某、张某某、徐某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同年8月30日被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同年11月27日,邢台经开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日前,邢台经开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某、张某某、徐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三被告人行为均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三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主动退缴违法所得,认罪悔罪,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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