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立洁 郭楠楠
邱县康鑫社区有居民4000多户、12000多人,每年发生大小纠纷百十件,无一件上访,无一件激化,无一件进入诉讼。这离不开康鑫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调委会主任李桂丽的努力。李桂丽的名字在小区家喻户晓,有纠纷找她解决已成为社区居民的共识。因工作突出,2020年,李桂丽荣获邱县“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21年,其所在社区被评为“邯郸市巾帼文明岗”,同年,李桂丽被评为“邯郸市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2023年9月,李桂丽被评定为全省金牌人民调解员。
投身调解成为行家里手
李桂丽在社区工作了13年。调解是社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李桂丽始终不忘初心,将居民需求放在第一位,与居民实打实、面对面交流,把纠纷化解在一线。
工作期间,李桂丽自学取得了法律本科学历,并多次参加邱县司法局组织的人民调解员线上及线下培训,为她从事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日常工作中,李桂丽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法律知识,注重引导居民学会倾听和理解对方,入情入理耐心细致地进行调解,通过有效沟通及时化解矛盾。不断的学习积累使李桂丽逐渐成长为一名调解能手。她强调纠纷调解“及时、就地”,坚持“马上调”和“上门调”相结合,把矛盾化解在萌芽,不让矛盾做大、升级。
李桂丽的调解工作得到了社会认可和肯定。2024年6月,邱县妇联以李桂丽为典范,成立农村、社区婚调队伍,进一步深化婚姻调解室功能,在全县225个村创新设立“邱姐姐”佳人家事婚姻调解室。
并案联调纾解群众心头堵
2024年10月,李桂丽同时接到了两起调解申请。小区业主吴某家中下水道堵塞,希望能通过楼下储藏间疏通下水道,却未能与楼下业主王某达成一致,遂向康鑫社区调委会申请调解。无独有偶,另一起调解申请恰恰是该小区储藏间业主王某。原来,该小区物业之前就帮助业主吴某疏通过下水道,在未经楼下储藏间业主王某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进入室内疏通下水道,使其门窗受到损坏。王某认为物业没有经过本人同意就私自进入业主的房屋,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利,也向康鑫社区调委会申请调解。
李桂丽第一时间实地了解情况,发现当事人吴某、王某反映的情况属实:吴某家下水道堵塞,王某家储藏间门窗受到损坏。
李桂丽与吴某、王某、物业三方进行面对面调解,向他们现场普法,劝解吴某、王某说,远亲不如近邻,作为邻居要友好相处、互相体谅。李桂丽告知物业,应承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的责任,况且物业未经业主同意,就私自进入业主房屋,并对业主门窗造成损坏,确系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利,应该给予赔偿。
经过李桂丽多次协调,三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王某同意吴某通过王某家储藏间疏通下水道。由物业全权负责吴某家的下水道疏通工作。物业全权负责王某家的门窗修理,恢复原样。至此,这场因下水道堵塞引起的纠纷达成和解。
以策攻“厕”还小区安宁
2024年11月,两家邻居因为私建旱厕的问题争论不休,双方多次交涉始终未能达成共识,矛盾逐渐升级。李桂丽得知此事后,立即向当事人了解情况。
原来,李某在公共道路上搭建旱厕,周围经常能闻到臭味儿,严重影响了邻居王某的生活。王某希望李某拆除厕所,双方始终未能对此达成一致,僵持不下。
王某表示:“李某私自在公共道路上搭建厕所,厕所正好在我家墙外。他搭的这个厕所还不是冲水厕所,臭气熏天,严重影响了我家的生活。”李某则表示:“这块区域位处角落,少有人经过,以前一直都是杂草丛生,无人使用。因在我家门前,我自己清理了下就搭了个厕所。”
李桂丽理清矛盾原因后,劝解李某:“首先,这块地属于公共区域,虽然地处角落没有人经过,也不能私自占用。再者,你在这里搭建厕所,臭气熏天,不仅影响邻居的生活,也影响你自己的生活,毕竟谁也不想好好的屋子都是臭味是不是?” 李桂丽又劝王某,邻里相处以和为贵,有问题大家一起协商,和平解决。经过李桂丽一番调解,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立即拆除厕所,邻居双方握手言和。
自担任人民调解员以来,李桂丽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00余件,基本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向上交,有效提升了基层治理水平,促进了社区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