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春梅 赵垒
近日,易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法官在法理与情理之间寻得平衡,为当事人的权益保驾护航,奏响了和谐司法的乐章。
2023年年底,经佟某介绍,被告刘某雇用原告郝某跟随其到某工地从事安装光缆工作。郝某在从事作业时,被卸车过程中滑落下来的黑色线杆砸伤,郝某随即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共计花费医药费5万余元。住院期间,刘某垫付医药费3万余元。郝某出院后,多次找佟某和刘某协商赔偿事宜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郝某将佟某和刘某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法官联系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室里,郝某情绪略显激动,他说:“法官,我这伤不是小事,都已经残疾了,现在身体还没完全恢复,后续的康复费也不知道要多少,他们不能就这么拖着不管我啊!”说着,他拿出一沓厚厚的病历和费用清单,证明自己所遭受的痛苦和经济损失。
刘某则无奈地辩解:“法官,我也不想这样呀,当时工地情况复杂,这就是个意外。而且我已经垫付了 3万余元医药费,我也不容易啊。”佟某也在一旁着急地说:“我就是个介绍人,这事儿怎么也把我牵扯进来了,我真的很冤枉。”
法官见状,首先安抚三方的激动情绪,并耐心地向当事人释法明理,不仅从法律角度为当事人答疑解惑,释明事故发生后各方应承担的法律关系和赔偿义务,还从诉讼风险和执行风险等各方面,帮助当事人计算金钱账、友情账、人情账,努力寻求一个三方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见三方情绪逐渐缓和,法官又拿出过往类似案例的判决书及详细数据,直观地展示给三方,使大家清晰了解同类情形下的责任界定与赔偿范围。在核算赔偿金额时,充分考量郝某的伤情恢复情况、误工时长、后续治疗费用等因素,计算出一个合理的赔偿区间,让刘某明白其应承担责任的适度范围,也使郝某知晓自身诉求的合理性边界,同时缓解佟某对于无端卷入高额赔偿的担忧。经过数小时的沟通协调,最终促使当事人摒弃前嫌,就赔偿问题达成和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获得息诉共赢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