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2025年03月27日
第08版:平安·故事

以匠心守初心的“实干派”

——记昌黎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周志玮

□ 翟杰

“做一个什么样的法官,又如何做好一名法官?”昌黎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周志玮进入法院工作后,时刻思考着这个问题。

工作29年来,她始终爱岗敬业、锐意进取,累计办理民商事案件超过3000件,司法审判经验丰富,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8份,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最终,周志玮寻觅到了答案,那就是践行公平正义目标,做一个有真知灼见、勇于创新、精益求精的“实干派”法官。

为民担当

把“小事”当成“大案”办理

身为一名法官,周志玮在处理每个案件时,始终对自己严格要求,力求真正做到定分止争。

其中,周志玮办理的梁某诉刘某健康权一案及财产损害赔偿一案,刘某租赁了村委会老院办厂,梁某居住在村委会老院北面,双方因为相邻关系发生了多起互殴事件,双方身体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伤,财产也遭受了损失,并成了公安局的常客。

该案起诉到法院后,被告表示法院怎么判都行,但是与原告就此事决不罢休。作为此案的承办法官,周志玮分析了原被告双方的心理,了解到矛盾的症结所在,制定了多套调解方案。最终,经过她耐心细致、入情入理的调解,不厌其烦地从法理到情理给双方做工作,原被告终于冰释前嫌,握手言和,被告主动给付了原告赔偿款。

对于调解工作,周志玮有着独到的见解,她认为,“纵然调解工作量比判决大,可也应因案施策进行调解,即使最终调不了,也会对判决息诉有促进作用”。

定分止争

注重法理情结合

民事审判经常面临着鸡毛蒜皮、家长里短的纠纷,周志玮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理念,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的整个过程,为当事人找到解决纠纷最佳、最合适的途径,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定分止争。

“作为一名民事法官,只有做得正才会心中无愧,只有判得公才能让群众信服。但有时候仅是判得公还不够,还得能调善断,定分止争。”周志玮说。在她看来,法官不是败诉者的敌人,而是当事人双方沟通的桥梁,只有双方矛盾得以化解,社会才能安定和谐。

在办理韩某诉梁某排除妨碍纠纷一案时,韩某、梁某两家因一段老院墙界发生矛盾,八年来多次去找有关部门解决未果,两家矛盾非常尖锐,其间,梁某将韩某所属旧危墙拆除了部分。随后,韩某以梁某为被告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恢复原状。

周志玮在处理该案时没因自己不负责信访事务,且法院对土地权属争议没有管辖权就对双方的深层次矛盾撒手不管,而是想办法钝化双方矛盾,逐步消除当事人间的偏激言辞,让他们能够坐在一起共同商讨解决方案。但由于韩某寸土不让地坚持,两家墙界协议最终未能达成,但双方矛盾明显缓解,双方也从多年的对抗走向了协商,开始寻求和谐方式解决矛盾。

几天后,认识到自身错误的被告主动将拆掉的院墙恢复了原状,原告随后提出了撤诉申请。案件解决后,双方当事人不约而同地到法院送锦旗。

精益求精

做善作为的人民法官

细节决定成败。庭审中,周志玮善于抓住双方争议的主要事实、关键事实来展开调查。

她审理的朱某与宋某离婚案,当事双方经调解离婚,财产折价款宋某分两次给付。宋某给付朱某第一笔财产折价款后,对朱某的一些言语、行为不能理解和接受,便频繁给朱某发恐吓短信,并多次提着菜刀去朱某住处闹事,而且没按约定给付第二笔财产折价款。朱某将该情况反映给周志玮后,周志玮没有因为审判程序结束而放任不管,而是告知朱某暂缓申请执行。

为了化解矛盾,周志玮多次找到宋某,历时两个月时间做宋某的工作,终于让宋某消除了心理阴影,主动把第二笔财产折价款送到了法庭。

从法庭来,到法庭去,在法庭中成长。她深知,一起案件在她这里只是“之一”,但在当事人那里却是“全部”,有时候一个微笑的眼神、一句温馨的话语、一个紧实的握手,兴许就在人民的心里洒下甘甜的雨露,送去春天般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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