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徐浩)日前,深州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化解了学生家庭与托管机构以及被告学生家庭之间的矛盾,实现案结事了。
2024年10月23日,学生古某在深州某托管中心中午吃饭期间,被另一名学生贾某在打闹中撞倒,导致头部磕碰台阶受伤。古某当即被送至深州市医院就诊,经检查其头顶部受伤,伤口约3厘米,医院随即对其进行了头皮缝合。古某共在医院住院6天,花费医疗费约3000元。出院后,古某法定代理人找到深州某托管中心及贾某法定代理人协商赔偿事宜,深州某托管中心及贾某法定代理人均拒绝赔偿。古某法定代理人报警,经公安派出所调解无果,遂将深州某托管中心及贾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王旋分别对原、被告进行多次调解工作,但原告因被告先前拒绝赔偿的态度而抵触调解,二被告亦对自己的赔偿责任互相推诿,双方对立情绪严重,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开庭当天,王旋对原告的诉讼请求逐项进行分析,详细说明其因爱子心切而诉求的部分赔偿并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引导原告对赔偿金额做出让步。同时,王旋亦对二被告展开悉心的释法明理,阐明各自责任,终于使二被告均认可了自己的赔偿责任。随即,王旋组织庭前调解,就赔偿数额进行协商,分别确定了二被告的赔偿数额。最终,二被告当场履行赔偿义务,该案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