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沽源县人民法院黄盖淖人民法庭审结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通过“判后答疑+督促履行”,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诉讼请求与裁判结果的差距使得该案存在较大的上诉风险,法官除了在判决书说理上下大功夫,更在判后答疑工作中花大力气,在判决书发出后第一时间联系原、被告,就因果关系、损失金额这两个关键问题再次向双方进行释法明理。经过多次沟通,原告逐渐消除了对裁判结果的疑虑,表示不会上诉,被告亦在判决书生效前主动履行了标的款。
席娟 赵冰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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