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琳琳
3月7日20时许,高速交警丰南大队民警在唐津高速唐港站口严阵以待,一场针对酒醉驾的专项查处行动正在展开。
检查期间,一辆黑色轿车缓缓驶来,其行驶轨迹略显异常,这立刻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当驾驶人降下车窗的瞬间,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民警意识到,眼前的驾驶人极有可能涉嫌酒驾。
民警迅速按照规范流程,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竟高达194mg/100ml。随后,民警依法将该驾驶人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最终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3.7mg/100ml,驾驶人宋某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3月10日,宋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广大驾驶人,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铁律,也是底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