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劳动者席某与某公司因经济补偿金等发生劳动争议,经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判决,某公司需向席某给付经济补偿金等共计1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某公司拒不履行义务,席某遂向宣化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迅速采取行动,冻结某公司银行账户,发现公司账户余额不足后,对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随后,执行法官多次约谈公司负责人,促使其全额支付拖欠的10万余元。劳动者席某专程送锦旗到法院,为执行法官高效执行点赞。
席娟 张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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