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姓名驾驶证号决定书编号裁决日期1乔鑫印1309241983❋❋❋❋35161301022600365802025年3月18日
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公告六十日期满后六十日内依法向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特此公告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