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鲍娜军 葛少仑)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但偏偏就是有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日前,高速交警一支队井陉大队民警在执勤时,查获一起无证驾驶且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
高速交警井陉大队民警在辖区石赞高速鹿泉南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小汽车在将要驶入检查点时突然拐向路边停车,形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检查,当驾驶人摇下车窗,车内散发出浓重的酒味。随后,民警对驾驶人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王某并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经询问,王某前一晚跟朋友在市区饮酒到次日凌晨2时左右,经过几个小时的休息,自认为已经“清醒”,便要驾车回老家。想着一路都是走高速回家,也不会碰到警察,于是抱着侥幸心理上路驾车,没承想路上被民警查获。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王某的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无证驾驶和酒后驾车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危及自身安全,更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酒精代谢速度因人而异,切勿以“休息几小时”自我判断清醒程度;无证驾驶更缺乏必要的驾驶技能与法律意识,极易引发事故。希望每一位驾驶人都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共建平安有序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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