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10日
第08版:平安·故事

网购退款不退货?有些“羊毛”薅不得!

□ 陈爱爱

网购不满意选择了“退货退款”,但退款成功了,退货却迟迟没有回到卖家手里。当网络商家遭遇“薅羊毛”式消费,又该如何维权?近日,涞水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李某在网上经营了一家鞋店,被告丁某通过网购平台在其店里购买了一双运动鞋,收到货后申请了退货退款。在李某将货款退给丁某后,却迟迟未收到本应退回的鞋。随后李某通过查询物流信息发现,在退货流程进行期间,丁某又将鞋取回,导致退货未成功。李某通过平台多次联系丁某无果,无奈将其诉至涞水法院,要求丁某支付货款,并赔偿差旅费、律师费等共计3000余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积极联系被告,然而困难重重。在实地查找无果后,法官告知被告所在村村委会相关情况请求协助。村委会起初对被告情况不了解,经多方打听联系上被告母亲。经沟通,其母称孩子人在国外联系不上,愿意代替孩子处理此事。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及耐心调解,被告母亲赔偿货款及各项损失2000元并当即履行,原告遂向法院申请撤诉,该起买卖合同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法官说法: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诚实守信,恪守承诺。无论是网购还是其他交易行为,商家和消费者都应当秉持诚实信用的态度,遵守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商家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商品和服务的同时,消费者亦应仔细确认商品信息,如不满意退货时也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完整操作。只有大家都遵守诚信原则,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网络交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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