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11日
第06版:法苑聚焦

公开庭审+现场普法

石家庄栾城法院“亮剑”守护绿水青山

本报讯 (崔震)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近日,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污染环境案件,同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栾城五中师生代表到场旁听,通过“一线观审”的方式提升群众环保意识。

公诉机关依法审查查明,吴某某(已另案判决)承租晋州市某村土地种植大棚蔬菜后留有一处深坑,后告知被告人张某某。张、韩二人驾驶自卸车辆将韩某某经营的石家庄某公司的污泥运至该坑处,吴某某雇安某某驾驶钩机将污泥填埋至深坑,后用土覆盖。经检验检测,该废弃物中含有重金属铬,属于“有毒物质”。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某、韩某某违反国家规定,倾倒、处置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二被告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在审判长的组织下,控辩双方围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对犯罪事实、危害后果、证据及量刑情节进行了充分的辩论。为进一步增强被告人保护环境的法律意识,预防其再次犯罪,审判长立足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对被告人进行了关于环境资源保护的法庭教育,增强了警示教育效果。整个庭审程序规范有序、节奏紧凑、公开透明,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该案在庭后进行合议,将择期进行宣判。

庭审结束后,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干警向旁听人员发放环境资源相关宣传资料,法官助理杜文远向旁听人员讲解环境资源法庭相关职能,以及近年来审结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污染环境、盗伐林木等典型案例,重点解析了相关法律适用要点,并结合群众关注的热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进行讲解,面对面解答群众疑惑,普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引导群众以实际行动践行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社会各界关心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参加庭审的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旁听庭审了解了环境保护的法律框架和具体措施,激发了自身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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