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弓旭辉 刘萌萌)近日,井陉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雷霆出击,异地执行一起诉前财产保全案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被申请人蔡某通过分期付款方式,从申请人某运输公司处购买自卸货车一辆,双方约定分期支付购车款及利息。但蔡某在支付了部分车款后,开始以各种理由拒绝继续支付剩余款项,且在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车辆转卖给第三人裴某,严重侵犯了某运输公司的利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某运输公司向井陉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主动提供车辆线索。
受理某运输公司的诉求后,考虑涉案车辆已被转卖至外县的裴某,为避免车辆被再次转移,井陉法院执行局决定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尽快奔赴裴某住处,精准出击。可当执行干警找到涉案车辆后才得知,裴某已经将车辆二次转卖给了王某,目前王某为该自卸货车的实际占有人。因裴某和王某之间还存在买卖合同纠纷,看到执行干警要扣押车辆,王某情绪激动、反抗激烈,以其不清楚原有合同纠纷、干警执行不能损害自己的利益等为理由,拒绝交出车辆。
面对胶着的局面,执行干警迅速理清办案思路,一边联系裴某、蔡某来现场与王某沟通,一边耐心向王某释法说理,讲明由于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该车辆的所有权人仍旧是某运输公司,且王某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王某与裴某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应当另行处理。
在强大的执行攻势和执行干警的耐心开导下,王某的反抗情绪逐渐平复。随后,裴某也赶到了执行现场,通过执行干警的现场调解,二人同意双方之间的纠纷通过法律途径另行解决,王某最终配合完成了车辆扣押。至此,该起财产保全案件顺利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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