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述人:枣强县人民检察院
第二检察部主任 李鹏
整理:本报记者 柳红领
2024年2月2日的清晨,寒风刺骨,枣强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内一场围绕着如何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听证会正在展开讨论。
一乡镇本应种植粮食的160亩高标准农田区域,竟出现了成片的林木、金银花。盯着大屏幕上显示的照片,人大代表老白激动地说:“种树占了耕地,这不是触碰了耕地‘红线’吗!”
“2019年,全县首批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小麦亩产从450公斤涨到620公斤,这些地是京津冀的粮仓啊!”农业专家老李也痛心不已。
……
这场听证会持续了近2个小时,是我工作以来,参加过最长的一次听证会。
时间倒回2023年的冬天。河北省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向我院推送的一条线索,揭开了这场“攻坚战”的序幕。
该线索显示,该乡镇辖区某村的高标准农田上种植了林木、金银花,没有用于粮食生产,造成高标准农田资源浪费,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耕地是农业之本,是人民的饭碗。接到线索后,我院立刻派员开展调查取证。取证前期,无人机常常在零下十几度的寒风中颤抖着起飞,不料,在一次拍到关键画面后彻底罢工。
“无人机罢工,咱们不能罢工。”我们办案组只能拿着测亩仪,深一脚浅一脚地扎进雪后的泥泞,一心只想尽快精准测量,让真相说话。
在随后的核实走访中,我们的工作遇到了不少难题。“当初包地时没人说是农田,俺贷款投了十几万元,难道全要打水漂吗?”承包户向我们诉苦,也道出了他们的困境。
那些个夜晚,枣强县检察院的大楼里,公益诉讼部门的灯常常亮着,负责案件的办案组还在加班加点。
2024年2月2日,我院组织召开了听证会,同日向属地镇政府公开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耕地保护监管职责,恢复案涉地块耕种条件;加强辖区高标准农田“非粮化”监督检查力度。
案件的转机,在一场大雨后来临。
那一天,办案组召集镇政府有关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承包户坐在了一起。
我们提出:“金银花可以移栽到非高标准农田,帮大伙儿把损失降到最低。”镇政府负责人认可这个办法,认为既保证了高标准农田的种植标准,也能保住一部分的金银花产量。村书记和承包户等人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纷纷表示同意。
协议就此敲定,窗外的雨也停了,阳光渐渐劈开乌云,我心里也感觉到久违的畅快。然而,案件办理还没有结束。
我院领导提出“要对县域内高标准农田来个‘大体检’,推动类案监督系统治理。”于是,我立刻联系相关部门查看高标准农田相关数据。
之后,我们办案组走遍全县11个乡镇,对23万多亩高标准农田“大体检”。经查明,除“非粮化”问题外,有的喷灌设施沦为摆设,有的机耕路在权属纠纷中成了“断头路”……
为解决上述系列问题,2024年3月1日,我院依法对相关职能部门立案调查,并于4月1日送达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全方位监管。
在我院的持续跟进下,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整改。我院向县委县政府报送的专题报告,得到县委主要领导的批示,全县2024年新建和改造的5万余亩高标准农田得以规范建设。
去年7月24日,我院再次邀请听证会成员,一同踏上高标准农田的田埂。放眼望去,大片的玉米田里,层层叠叠的叶子随风摆动,仿佛一片绿色的海洋。
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就是保护粮食安全。看着整改过后的农田,一股从未有过的自豪涌上心头。我骄傲,我们这身“检察蓝”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守护了家乡的田畴沃野,更践行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铮铮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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