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述人:行唐县人民检察院
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李宗昌
整理:本报记者 柳红领
行唐县属太行浅山区,境内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境内有铁矿、硅石矿等矿产资源,集中分布于西北部山区。
我们在一次走访调查中发现,县域内两座拥有多年开采历史的铁矿早已不复旧日的繁华喧嚣,曾经的机器轰鸣、人声鼎沸已经湮灭,只残存随意堆放的尾矿和一片荒芜寂寥。
尾矿是指金属或非金属矿山开采出的矿石,经选矿厂选出有价值的精矿后排放的“废渣”。“尾矿库作为矿山开采处理尾矿的重要设施,一旦发生溃坝坍塌,容易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办案检察官提出这样的担忧。
事关“国之大者”,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生态环境安全。2024年6月,我院持续推进“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聚焦尾矿库治理,从源头上彻底消除尾矿库安全隐患。
我院迅速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通过实地踏查县域内全部尾矿库、询问相关人员、调阅台账资料等方式,查明怡某尾矿库于2013年停止使用,鑫某尾矿库于2019年停止使用,两座尾矿库均未在法定期限内实施闭库治理工程,存在尾矿坝个别部位滑坡、应急物资储备不足等安全隐患,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该尾矿库存在的诸多安全隐患,2024年6月28日,我院依法对相关行政机关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调查。
2024年7月5日,我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等参加,就监督必要、职责分工、法律适用、整改方案等进行磋商研究。
“尾矿库治理耗资大、耗时长,需多部门协同联动、共同治理。”磋商中,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提出了尾矿库治理难点。
如何解决企业资金压力与生态治理紧迫性等矛盾?如何推动尾矿库处置规范化、法治化?为此,我院主动向县政府通报检察机关立案、调查情况,争取支持。
县政府高度重视,2024年7月24日,印发《行唐县2024年度尾矿库关闭销号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由县政府兜底统筹,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包括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属地乡镇在内的10个行政机关共同履职,协同推进对上述两座尾矿库完成闭库销号治理工程。
虽然通过磋商达成一致意见,但尾矿库治理工程进展缓慢。
2024年9月2日,我院复勘现场后,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督促涉两座尾矿库的企业及时启动闭库治理工程,并就施工准备情况等先后多次会同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协同推动问题解决。
检察建议不能一发了之,要通过跟踪问效推动检察建议刚性落地。
在我院的持续跟进监督下,鑫某尾矿库、怡某尾矿库分别于2024年9月26日、10月17日启动闭库治理工程,设计工程项目总投资417.23万元。
目前,两座尾矿库矿渣清理工程正在紧张有序地推进中,共投入铲车、钩机、运输车辆等机械设备20余台,清运废渣土石5万余立方米,新建应急物资储备场所1处,配备应急物资20余吨,有效推动从源头上消除尾矿库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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