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菲 杨珊)3月19日,顺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被告当场给付原告10万元购房款,妥善解决了双方矛盾,实现案结事了。
2023年,原告刘某某与被告安某某签订购房协议后,原告依约将房子交付给被告且被告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依照协议约定,房本发放前,被告分期三年付款,但被告在付完首期款项后,一直未支付剩余房款。在多次讨要购房款未果的情况下,原告起诉至顺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的购房协议且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等费用。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审查了案件材料,发现案件清晰明了。为快速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原告表示被告不遵守信誉,一直在拖延给付购房款,希望能够解除合同;被告则解释自己是因资金紧张才未及时给付购房款,且其已经对房子进行了装修,希望原告能宽限给付期限。
针对原、被告的争议点,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明理,从维护双方利益的角度出发,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并针对实际情况为被告做了还款计划。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向原告当庭支付10万元,剩余购房款分期履行。至此,双方的矛盾纠纷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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