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改改
4月14日6时21分许,高速交警大名大队二中队民警巡逻至青兰高速邯郸方向581公里处,发现一辆冀D牌照的小轿车停靠在应急车道上,既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后方也未放置警示标志,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这一行为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立即停车上前检查。
当民警要求司机打开车窗检查其证件时,发现驾驶员在驾驶座位上侧躺休息,打开车窗后,一股酒气扑鼻而来,询问时驾驶员的语言逻辑十分混乱。民警经进一步询问得知,驾驶员林某前一晚与朋友聚会,喝酒一直喝到深夜12点。他自以为上高速“没事”,不会影响驾车,便心存侥幸地上了路,结果车辆行驶至青兰高速邯郸方向581公里处时,酒劲儿上来了,无奈之下只好停靠在应急车道上,心想“睡一觉就能解酒”,却没想到最终还是被巡逻民警逮个正着。
为安全起见,民警将林某带回大队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106mg/100ml,初步检测确定该司机涉嫌醉驾。随后,民警将林某带至医院对其进行抽血检测确认血液内酒精含量数值,经司法鉴定中心检测:林某当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86.6mg/100ml,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
民警对林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依法吊销林某的驾驶证。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涉事驾驶员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