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金洵)驾驶人疲劳时判断能力下降,反应迟钝,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就要停车休息。可近日,就有这样一名司机竟然连续驾驶12个小时不休不眠,最终造成单方交通事故,敲响了疲劳驾驶的警钟。
4月11日6时39分,京哈高速沈阳方向237公里200米处发生一起货车侧翻的单方事故。高速交警三支队北戴河大队指挥中心视频巡检时发现该情况,立即通知巡逻民警以及清障车辆赶赴现场进行救援。经现场勘查,侧翻车辆为一辆拉载约1.2万羽活体鹅苗的苏J黄牌仓栅货车。该车辆行驶途中偏离主路后,因绿化带植被缓冲及护栏卡位作用,最终侧停于边沟处,驾驶员陈某未受伤。数十只鹅苗由于仓栅变形散落至护栏外,车辆因油路系统故障已无法启动。
在事故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诸多疑点。在初次询问驾驶人陈某时,他反复表示“无法回忆事故细节”,对事发经过语焉不详。民警调取涉案车辆行驶轨迹及沿途卡口记录,发现该车自4月10日18时由江苏省宿迁市出发,至事发时已连续行驶12小时,其间进行3次短暂停靠,累计休息时长共计一个半小时。民警通过进一步分析认为,虽然驾驶人表面符合法定休息间隔,但通过车载视频分析,驾驶人在所谓“休息时段”仍在进行货物维护作业,实际有效睡眠时间为零。
在深入调查中,涉事运输企业的行业特殊性引起了民警关注。该车辆承运的活禽运输业务具有严格时效要求,活体鹅苗必须要尽快送达到指定地。陈某表示,为降低运输损耗,需每3小时进行添水、通风等货物维护,导致实际休息时间严重不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驾驶人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据此,驾驶人陈某存在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民警在处理该案时,采取“教育+处罚+督促整改”的综合治理模式,对驾驶人陈某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此外,民警通过线上网络会议的形式,对涉事企业负责人开展约谈,告知其活体运输的特殊性不能成为突破安全底线的借口,并督促企业通过增加随车人员、优化运输方案等方式立即整改,保障运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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