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滕腾
在高速公路上,看似平常的变道操作,稍不注意,竟能瞬间演变成一场惊心动魄的危机!近日,在京台高速大城段就上演了这样一幕令人胆寒的“变道惊魂”。事故发生后,高速交警大城大队迅速行动,所幸此次事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路产损失,但事故过程却着实让人捏了一把汗。
4月8日,田某驾驶鲁A牌照的白色重型厢式货车行驶至京台高速北京方向79公里处时,由第三车道向第二车道变道超车。由于在变道过程中未注意到正在第二车道行驶的小轿车,导致魏某驾驶的京N牌照的小型轿车被迫向第一行车道进行变道,进而导致车辆失控,最终与白色厢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车上人员均未受伤。
事故发生后,高速交警大城大队民警迅速响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并将双方当事人带至事故处理室调查事故原因。
为还原事故真相,民警与双方当事人共同查看了事故车辆的行车记录仪。田某在观看行车记录仪画面后,坚称自己在变道前已经开启转向灯,认为自身操作并无不当。民警依据专业知识与丰富经验,向田某作出详细解释:驾驶员在打转向灯示意变道时,同时负有注意观察后方来车情况的义务。在此次事故中,田某是在小型轿车距离极近时才开启转向灯并实施变道,留给魏某的反应时间极短,导致魏某根本来不及作出有效应对措施,最终导致碰撞事故发生。
面对民警的解释,田某又提出新的观点,认为是魏某驾驶的车辆主动撞向自己的车。民警明确告知田某,其突然变更车道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交通规则,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最终,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条例的规定,当事人田某需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高速交警提示:在道路上行驶时,务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特别是在变更车道等操作时,一定要提前开启转向灯,并仔细观察周围车辆情况,确保安全后再进行操作,切不可心存侥幸,随意违规驾驶,以免引发交通事故,危及自身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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