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郭潇 李亮)4月18日,阳原县人民法院化解了一起因高压电击事故引起的涉及雇员受害、雇主追偿、三方履行的矛盾纠纷,最终受害方得到赔偿。
2022年8月,梁某某受雇于闫某在从事平房防水作业时,被屋顶上方高压线电击坠落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梁某某亲属诉至阳原法院,要求雇主闫某赔偿损失。法院经审理,判决闫某按损失的80%赔偿死者亲属7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闫某未及时履行赔偿义务。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闫某一直存在“想不通、不认可”的心结,便主动联系办案法官、主管领导多次为闫某进行判后答疑,用类案判例进行释法明理,闫某逐步接受了判决结果,表示愿意主动履行赔偿义务。但因闫某无能力一次性履行,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协议。2024年7月,闫某分两次主动履行了43.8万元后,短期已无继续履行能力。基于上述事实,闫某以代位追偿向法院起诉事发地电力公司。
根据闫某已经履行超50%赔偿款、确已无其他履行能力的实际,阳原法院本着节约诉讼资源、避免诉累、依法合规的原则,允许死者亲属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阳原法院经审理,判决电力公司直接支付死者家属30余万元,该电力公司服判。经法院督促履行,梁某某家属及时拿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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