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彬 王国兴 杜晓晓)近日,安国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件,既维护了当事人的探望权,又呵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刘某和杨某婚后育有一子,两人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杨某,刘某按期支付抚养费。起初,一切都很顺利,但随着时间推移,刘某发现与孩子见面变得困难重重,无奈之下起诉至安国法院。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耐心安抚刘某的情绪,并向其了解具体情况。为了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官决定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努力挽回当事人之间的亲情。
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剑拔弩张。刘某称杨某总是以各种理由阻止其探望孩子;杨某表示自己也很委屈,刘某近两年并未按时给付抚养费,且长期联系不上,无法与其沟通孩子探望问题。对此,法官从情、理、法角度出发,一方面,向杨某阐释探望权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指出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父母双方的关怀,且在法律上,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另一方面,耐心向刘某阐述抚养费是保障孩子生活和学习的重要经济来源,按时给付是其应尽的义务。经过一番谈话,双方均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但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之后,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电话沟通和面对面交流,最终使杨某放下心中芥蒂,同意每周五让刘某将孩子从学校接走,周一再送回。待调解结束后,法官再次向二人确定彼此的联系方式,强调要遵守约定,有特殊情况及时沟通,共同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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