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25日
第06版:法苑聚焦

蠡县法院留史法庭“三步递进”化解涉企纠纷

实现“护权益”与“保经营”双赢

本报讯 (张振震)近日,蠡县人民法院留史法庭运用“三步递进”调解法,成功化解一起涉企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为债务人纾解了资金压力,实现“护权益”与“保经营”双赢。

2021年1月,被告汪某因企业经营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陆某借款10万元,双方签订书面借款协议,约定年利率8%,未明确还款期限。此后两年间,汪某累计支付利息1.6万余元,但2024年起因企业订单缩减、应收账款积压,未能继续履约。陆某多次催讨无果,诉至法院,要求汪某立即偿还本金10万元及2024年至今的利息1万元。

案件审理中,汪某以“经营困难、无力清偿”为由提出抗辩,双方情绪对立,矛盾一度激化。承办法官深入研判纠纷症结,陆某作为个体经营者急需资金维持运营,而汪某的企业正处于经营困难期,短期偿债压力巨大。为实现“实质性解纷”,法官采取“三步递进”调解法开展调解。

第一步是穿透式析责,明确法律底线。承办法官依据民法典中关于还款期限约定不明可催告合理期限的规定,向陆某释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法律后果,引导其正视汪某履约能力,同时援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利息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LPR四倍”的红线,为双方划定协商基准。

第二步是双向纾困,设计柔性方案。承办法官以“背靠背调解+分期履行”的模式,提出“保本让息、分期清偿”的调解预案。汪某于今年12月31日前分4期偿还本金10万元,若逾期则需补足2024年初至2025年末的利息,该方案既缓解债务人现金流压力,又通过附条件条款保障债权人权益。

第三步是风险预判,强化履约保障。承办法官主动向汪某明确未按期履约的后果,若未按期还款,陆某可凭调解书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向汪某企业发送《经营风险提示函》,指导其优化应收账款管理,预防可能发生的债务危机。

签署调解协议当日,汪某感慨道:“法官没有‘一判了之’,而是帮设计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让我终于能喘口气了!”陆某亦坦言:“调解书明确了违约责任,这下资金回笼有了保障。”

蠡县法院以“如我在诉”的情怀、“事心双解”的智慧,积极打造“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商事解纷新格局,让涉企案件办理持续提速增效,让各类中小企业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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