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临界报废告知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及行驶证作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以及(公安部令第164号)《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一条,我局通过河北公安交管网(www.hbgajg.com)网上刊登了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临界报废的机动车及其所有人进行了网上告知和公告;机动车逾期检验等“五项告知”服务信息。冀A5133F(小型汽车)等3177辆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现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冀AN052Y(小型汽车)等共3642辆机动车已临界强制报废期,请机动车所有人尽快到车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冀A877PF(小型汽车)等共24949辆机动车已逾期未参加检验;冀A1355P(小型汽车)等1664辆机动车注销登记未交回,公告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冀AV03859(正式号牌)等8辆电动自行车注销登记未交回,公告电动自行车号牌作废,请机动车所有人尽快登录河北公安交管网(www.hbgajg.com)进行查证。特此公告。
2025年4月28日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现予以公告,初领实习期满分注销140722❋❋❋❋❋❋❋❋0031等2个;公告驾驶资格作废130106❋❋❋❋❋❋❋❋2410等21个;增驾实习期满分注销140426❋❋❋❋❋❋❋❋0414等5个。为方便查询交通违法记分分值、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时间、驾驶证有效期止换新证期限以及“五项告知”信息,机动车驾驶人尽快登录河北公安交管网站(www.hbgajg.com)进行查证。
特此公告。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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