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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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搬进”科技园

□ 本报记者 郑伟

对于法官来说,开庭是再平常不过的工作。然而走出法院,将庭审现场设在科技园区,这样的庭审却不常见。4月24日上午,容城县人民法院开展巡回审判,将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的庭审“搬进”了雄安新区中关村科技园。

悬挂国徽,架设设备,安排座位……在雄安新区中关村科技园的一间会议室里,容城法院的干警们一大早就忙个不停。容城法院副院长郑冰洁介绍,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他们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公开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并邀请园区负责人和入驻企业代表进行旁听,就是想通过这种“零距离”以案释法的方式,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现在开庭!”上午9时30分,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这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正式开庭。该案由郑冰洁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刘娜、人民陪审员肖颖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为了便于大家理解,在庭审开始之前,刘娜为旁听人员简单介绍了这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的案情。原告陈某之前注册了图形商标(花型图案),核定使用在背包、手提包等商品上,目前均处于有效状态。去年底,陈某在网络购物平台上发现,被告李某未经授权,在其开设的网店中大量销售印有与原告注册商标近似标识的箱包。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给原告带来了损失,故此将被告诉至容城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庭审开始后,法官通过法庭调查归纳出争议焦点,在随后的法庭辩论环节,原、被告双方围绕这些焦点展开辩论。

“作为原告,我们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虽然被告现在下架了商品,侵权行为消灭,但仍需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作为被告,我们觉得很冤枉。首先我们只是销售方,销售的商品是由厂商生产的,他们印刷什么花型我们没法控制。其次收到诉状后我们立即向生产厂家进行了咨询和取证,得到的证据是我们销售产品的花型也是享有著作权的美术作品,并且生产厂家拥有合法授权,原告的行为是典型的‘碰瓷’。”

“审判长,被告所说的拥有著作权的花型与我们注册的商标高度相似,一般消费者很难分辨,而且我方商标的注册申请日期早于被告作品登记日期,我方主张权利的事实与法律依据充分,被告应依法承担责任。”

原、被告双方唇枪舌剑,纷纷举证证明自己的诉求和行为合理合法。虽然现场气氛激烈,但在法官的引导下,庭审过程井然有序。而旁听人员也被这激烈的“交锋”所吸引,认真聆听每一句话,生怕错过一个细节。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在交换证据并充分听取双方意见之后,审判长宣布休庭。“经过审理,本案事实比较清晰。休庭之后,我们会在庭审的基础上,结合前期的工作继续开展调解,争取案结事了,公正、高效化解双方矛盾。”郑冰洁说。

虽然不是在常规的法庭内开庭,但是庭审过程庄严肃穆、高效有序,受到代理律师和旁听人员的一致肯定。特别是庭审结束后,被告李某的家属专门找到法官并说出了心里话:“据我了解,我身边不少朋友、同乡在从事网商经营的过程中都遇到过类似法律纠纷,我也希望能以我们这个案例为大家提个醒,并做个指引。”

中关村科技园是雄安新区的“创新平台”,入驻的很多企业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都可能遇到知识产权纠纷之类的“成长烦恼”,这次身临其境的巡回审判对他们来说更是一场“法治及时雨”。庭审结束后,不少企业负责人围住法官开展交流,咨询法律问题。他们纷纷表示,希望以本次巡回审判为契机,拓宽普法渠道,丰富学习途径。同时,也希望法官多走进企业“把脉支招”,让知识产权真正成为企业创新的“防护盾”、高质量发展的硬核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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