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机构名称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编号客户名称起始日到期日贷款余额(元)欠息余额(元)其他从权利抵押人客户经理部农信抵借字(客户部)第001490225故城县汇川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008/6/182010/6/1740000007520682.21故城县汇川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客户经理部农信抵借字(客户部)第001492509故城县汇川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008/6/202010/6/1740000007594128故城县汇川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根据2025年4月24日故城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故城联社”)与买受人刘倩男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故城县联社将其对本公告所列借款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刘倩男,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借款人、抵押人以及借款人、抵押人及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自公告之日起,请借款人、抵押人以及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立即向刘倩男履行主体债权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和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此后,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债务人和买受人自行承担,故城联社不再承担任何责任。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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