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鲍娜军 冯仓福
李正波,晋州市疑难纠纷调委会主任。多年调解工作中,他独立和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千余件,调解成功履行率超99%,先后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河北省调解专家等荣誉。
“干一行爱一行。调解纠纷就要有耐心,不厌其烦。”这是李正波的一句口头禅。他调解的一起村民之间因狗伤人引发的纠纷,就是采用“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方法,不厌其烦地做工作,最后成功化解了矛盾。
程某与魏某是邻居。一天,程某准备和丈夫王某去麦地干农活,便到邻居魏某家借农具。刚推开门,程某就被魏家养的大狼狗扑倒在地,摔伤了腰,小腿也被咬伤。后续程某打狂犬疫苗、治疗花费1980元,要求魏某赔偿。魏某则认为是因程某进门时没敲门,擅自进入才导致受伤,自己不应赔偿。为此,两家闹了纠纷。后王某来到晋州市疑难纠纷调委会申请调解。
李正波受理纠纷后,对案件的来龙去脉展开调查。
在魏某家门口,李正波看到门上确实有个牌子,写着“院内有狗,进院请敲门”的字样。敲门后,魏某把李正波迎进屋,称程某被狗咬伤当天,他就叫妻子买了礼品去看望,程某也没提别的要求。第二天,王某找上门,说程某打狂犬疫苗花了一千多元,再加上治疗腰痛花了近两千元,要求魏某赔偿。魏某介绍说,自己和家人怕狗伤到人,在门上挂了提示牌,程某没敲门就进院,等自己听到动静,狗已经咬了程某,他当即就把狗拉开了。他认为程某受伤双方都有责任,自己经济条件一般,两千元不是小数目。了解魏某想法后,李正波首先询问他是否同意调解解决。魏某觉得如果打官司,耗时耗力伤感情,愿意调解解决。
随后,李正波多次打电话沟通,上门了解情况,对这起案子进行反复研究。在他的努力下,当事双方态度都有所缓和,最终同意“面对面”调解。
李正波将双方当事人约到调委会。调解中,魏某辩称:程某未按提示牌去做,被狗咬伤是咎由自取,不肯赔偿;程某却说:法律有规定,动物伤人,饲养人要承担责任!双方争执不休,调解陷入僵局。李正波见状,马上改变调解方式,让受害方程某先回避,双方“背靠背”,继续调解。
程某走后,李正波首先批评魏某:“态度生硬,很不利于邻里关系和谐!你家狗咬伤人家,态度要端正,应主动询问伤情,按照法律规定,你有赔偿的义务。”为让魏某心服口服,李正波翻开民法典,和魏某一起,一边学习一边分析。根据相关规定,李正波认为程某就算有过失,也不属故意。程某到魏家借农具,非主动招惹动物,所以魏某应承担侵权责任,况且魏某饲养的还是比较凶猛的狗。通过李正波的讲解疏导,魏某明白了自己在法律上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李正波又以“和为贵”的理念,引导魏某主动面对,不要既输理又伤和气;又讲明饲养动物,应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文明饲养。如果对程某的腰伤、腿伤存在异议,可申请相关司法鉴定。对李正波的说法,魏某表示认可,答应全额赔偿程某1980元。
做通魏某工作后,李正波又迅速赶到程家进行调解。他从“远亲不如近邻”谈起,也指出程某不妥之处:门上有标牌提醒,自己没注意,以后干事,应细心为好。随后,李正波告诉程某,魏某愿意全额赔偿,她是否也可承担一些,表明一下好邻居的态度?通过李正波耐心化解,程某自愿承担480元。至此,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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