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杨志芳 李胜)近日,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大王店法庭充分发挥多元解纷机制优势,成功化解一起因演唱会门票交易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既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原告徐某某与被告陈某通过微信结识后,约定通过某平台交易两张演唱会门票。原告依约支付款项后,被告虽点击“发货”却未实际交付门票。面对原告催促,被告以“系统故障”“票务延迟”等理由推诿,后承诺演出结束后退款,却再次失信。原告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票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承办法官在梳理证据链后,针对被告“经济困难”抗辩,创新实施“信用警示三步法”,使案件调解得到实质进展。首先是固定证据,承办法官将原告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平台交易快照等证据送达给被告,询问被告质证意见,明确被告违约事实。第二是风险告知,承办法官向被告送达《信用风险告知书》,详细说明拒不履行生效裁判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征信记录受损对贷款、求职、出行等的具体影响,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的适用情形。最后是案例警示,承办法官向被告展示同类案件中因失信导致就业受阻、创业受限的典型案例,强化心理震慑。
在信用警示压力下,被告充分认识到失信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当庭表示,原本以为只是普通的民事纠纷,没想到会影响征信记录。最终,被告多方筹措资金,在调解当日全额支付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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