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16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行唐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当事人:耿兰春 身份证号:1301231971❋❋❋❋4213 决定书编号:1301252600210936 裁决日期:2025年04月23日

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行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行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唐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5月16日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5 河北法治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7032488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5-05-16 关于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86042.html 1 行唐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