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21日
第03版:法案

高速上停车盖雨布 危险

交警提示:需紧急停车时,应打开危险警示报警灯,车后方150米处摆放危险警示标志

本报讯 (李紫萌)高速路上,一驾驶员将车停在紧急停车带,但未在车后方摆放危险警示标志,就下车为货物盖起了雨布。日前,高速交警三支队机场大队民警及时纠正这一违法行为。

5月14日上午,机场大队指挥中心民警在进行日常视频巡逻时,发现在秦滨高速天津方向58公里处,一辆小型货车停靠在紧急停车带,驾驶员与乘车人员下车后为货物盖起了雨布,后方车辆呼啸而过,十分危险。值班人员立即通过查询车牌号与驾驶员取得联系,通知其到前方4公里处的服务区对货物进行处置,并在运送货物返回时到昌黎南收费站接受处理。

当日下午,驾驶员返程到达昌黎南收费站后,向民警解释称,在行驶至违停路段时天色阴沉,因担心货物被雨淋湿,这才停在紧急停车带,然后翻越护栏,搬来护坡上的石头用于固定雨布。民警告知驾驶员,如遇到车辆故障或其他情况需紧急停车时,应当打开车辆的危险警示报警灯,并在车辆后方150米处摆放危险警示标志,同时向驾驶员宣讲了高速路上违停的危险性。驾驶员表示认识到了错误,以后一定会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民警对驾驶员未按规定摆放危险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驾驶员在驾驶货车上高速公路前,一定要提前看好天气,规划好出行路线,并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捆绑好货物,确保安全后再上路行驶。在行驶过程中如遇到车辆故障或其他情况需紧急停车时,应当打开车辆的危险警示报警灯,在车辆后方150米处摆放危险警示标志警示后方来车,避免在高速公路随意停车造成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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