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21日
第04版:民生

本诉反诉针锋相对 法官释法说理化解房屋买卖纷争

本报讯 (崔潇)近日,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牛儿庄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原告撤回本诉,被告撤回反诉,实现案结事了。

2020年6月26日,原、被告签订分期还款书,约定被告以225000元的价格从原告处购买一套房产。被告先行支付50500元首付款,并约定2020年9月30日前交够15万元,剩余24500元于10月15日前交清。

然而,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突然以口头形式表示不再履行合同,既未与原告进行实质性协商解除合同事宜,也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而原告在被告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也未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任由纠纷持续发酵。双方僵持期间,房屋价值因市场波动贬值,五年间涉案房屋已贬值约7万元。

2025年,原告将被告诉至峰峰矿区法院。得知被起诉后,被告果断提起反诉,要求原告返还自己支付的首付款。

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考虑若简单判决,不仅无法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还可能导致双方损失进一步扩大。为妥善解决纠纷,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情、理、法多角度入手,向双方释法明理。法官明确指出,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且未通过有效协商方式解决问题,存在明显过错;原告在被告违约后未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样需对损失的增加承担相应责任。

同时,法官向双方详细分析法律风险,阐明继续僵持的不利后果,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寻求最佳解决方案。调解过程中,法官了解到被告因房价下跌已不想要涉案房屋,但的确有住房刚需。对此,法官提出多套调解方案,反复沟通协调。最终,原告同意减少35000元房款,继续履行合同,被告也接受了这一方案。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自愿撤回本诉和反诉,这起纠纷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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