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22日
第04版:专版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警银联动齐发力 共筑反诈“防火墙”

邮储银行河北省分行 拦截涉诈资金案例

廊坊市墨其营镇营业所

2025年3月26日上午,一名男性客户戴着墨镜走进邮储银行廊坊市墨其营镇营业所,要求窗口柜员办理卡取款现金5万元的业务。根据大额取款预约制度规定,网点柜员和综合柜员询问其资金来源及取款用途,客户回答询问时神色慌张、支支吾吾、犹豫不定。

网点负责人得悉后连忙上前观察,发现客户手忙脚乱,频繁用手指滑动手机上的微信聊天记录,客户手机聊天记录显示“切记,请勿与工作人员……”意识到该客户存在诈骗风险。网点负责人与辖区派出所民警联系,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把客户带回所内核查。

经查,该客户的账户涉诈。

警银联手劝阻潜在受害人 避免损失20万元

2024年1月5日上午,一名中年客户焦急地来到邮储银行六安苏埠支行,声称自己的银行卡被限额了,无法通过手机银行操作大额转账,要求调高账户非柜面限额。

营业主管询问客户转账资金用途、账户交易和职业等情况,客户称自己为自由职业者,在网上做某投资项目,收益较高,该投资项目只有“关系人”才能投资,一般人无法投资。营业主管进一步询问投资收益情况,客户表示自己已在网上投资了若干次,每次5000元的投资金额,一天收益可达200至300元,今日拟投资20万元,手机银行转账时发现银行卡被限额了,资金无法转出,要求调高账户限额。

营业主管听后立即警惕起来,接着询问其投资渠道和方法,客户声称有位网络上认识的“好朋友”拉他进入一个只有“关系人”才能进入的微信群,点击微信群发送的链接后有专人指导投资操作。谈话间,营业主管注意到群内不停地有人晒投资成功的截图。营业主管已初步确认客户遭遇了电信网络诈骗,便向网点支行长汇报。支行长了解情况后,安排营业主管稳定客户情绪、耐心劝说并普及一些电诈案例,宣传反电诈知识,同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民警到达网点后,对客户进行调查问询,明确告知客户正在遭受典型的投资理财类诈骗。但客户不以为然,民警便让客户现场拨打其“好朋友”微信语音电话,对方接通后,民警问:“你是哪里的?我这边是110……”未等民警说完,对方传来:“大半夜的,有病啊!”便挂断电话,再次拨打显示已被拉黑。

至此,客户仍执迷不悟,坚称是正常投资,深陷骗局无法自拔。民警查询到客户儿子的联系方式后,通知其儿子来网点,最后在银行工作人员、民警及客户家人的共同劝说下,客户才醒悟,并终止办理调高账户限额业务,退出微信群聊,删除“好朋友”微信及电话,成功避免20万元的经济损失。

温馨提示

虚假投资理财类电信网络诈骗,不法分子往往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投资返利一步一步吸引受害人入套,当获得受害人信任,并完成大额投资资金转账后,便以系统故障、资金未到账等各种理由拒绝返还本金和所承诺的高收益。

大家要理性、谨慎对待陌生人推荐的高收益投资理财产品,不要轻易相信,以免上当受骗;一旦发现投资理财诈骗行为,及时拨打“110”电话报警。

出租出借银行卡赚“快钱”? 当心沦为犯罪帮凶!

只要将自己的银行卡出租、出借给他人,帮忙过渡一下资金就能轻松“快钱”到账,日入过万?躺着赚佣金?当真有这种好事吗?小心“馅饼”变“陷阱”!如果有人向你介绍这种赚快钱的方法,可千万别相信!出租、出借银行卡,可能让你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甚至锒铛入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念之差 险些铸成大错

某日,客户沈先生来到邮储银行上海市浦东新区某支行,急切想要支取15万元现金,用于支付其家属在某医院的住院费。由于客户未提前进行大额取现预约,银行工作人员建议客户通过转账的方式将资金转入某医院的银行账户。但沈先生明确拒绝,甚至改口称必须支取现金,用于归还他人借款。

过了一会儿,沈先生在营业厅打起了微信语音电话,并告知对方:“银行不让取钱,要同你沟通”,对方却迅速挂断微信语音电话,并微信留言告知客户“离开银行”。银行工作人员见状,果断报警,民警赶至网点后将沈先生带离网点。

次日下午,民警将沈先生带至网点,要求沈先生将其账户中的15万元退回至交易对手方,正是某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受害人的银行账户。根据民警反馈,沈先生为了赚取3000元的“佣金”,把自己的银行卡出借给诈骗分子使用,并以取现的方式帮助诈骗分子转移受害人的被骗资金。

温馨提示

1.银行卡不仅是资金流通的工具,更是个人信用的象征。出租或出借银行卡,可能导致信用受损,甚至触犯法律。因此,我们要严守个人信息,妥善保管银行卡,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银行卡出租、出借或出售行为。

2.面对各种“快钱”诱惑,我们务必保持高度警惕,认清“天上不会掉馅饼”的现实,同时谨慎对待网络社交,不要轻信陌生人,防止将个人信息泄露给诈骗分子。

3.日常注重学习金融知识,积极参与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教育,有效提升自己的保护能力,同时帮助亲友提升防诈识骗能力,避免成为诈骗分子的目标而产生损失。

(本版部分内容转载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北省分行官方公众号)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5 河北法治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7032488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5-05-22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86231.html 1 警银联动齐发力 共筑反诈“防火墙” /enpproperty-->